关于统计仪器设备出租出借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07

各相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津财会〔2017166号)、《市教委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津教委财函〔201765号)和《天津科技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津科大发【201621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仪器设备类资产的管理,现对各单位出租出借到校外使用的仪器设备情况进行统计。请各单位于20171211日(下周一)下班前将附件中的表格纸质版签字盖章报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若无出租出借情况,请在仪器编号处填“无”,签字盖章后上报。

 

河西校区交至8号楼2楼设备科刘祥港,泰达校区交至1-401设备科张惟。

 

        

 包装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2017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