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6-2017年度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30
各实验室: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6/2017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28号)和天津市教委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实验室信息统计上报工作,系统、准确地反映我校实验室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建设情况,完善实验室基本信息库,并为学校及上级部门制定发展规划提供可靠依据,现开始组织2016-2017年度实验教学中心基本信息上报工作,请各实验室按照时间进度认真报送各项数据。
一、 报送方式
实验室信息统计继续采用网上报送的方式。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ygl.tust.edu.cn/webdecl/login.aspx
二、注意事项
1.各实验室在填报信息之前请用各自学院及实验中心的账号登陆,若忘记账号密码请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人联系;同时请参考《附件1:实验室信息统计表填写说明》和《附件2: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使用说明》,掌握系统操作流程并规范的填报数据。
2.实验中心信息以我校规定的实验中心(室)为单位进行统计(详见填报系统内实验中心名称)。数据填报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填报数据时间范围是2016年9月1日-2017年6月30日,填报截止时间2016年7月10日;第二阶段填报数据时间范围是2017年7月1日-2017年8月31日,填报截止时间2017年9月8日。
3.所需填报的实验中心年度运行数据、40万元以上03类大型仪器年度运行数据、实验队伍数据、实验课程与实验项目数据是指2016-2017学年(即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期间)实验室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数据。
4.本次上报前,已统一在后台删除了2015-2016年度实验中心年度运行数据(保留了变动较小的实验中心基本信息、房间信息及开放实验项目信息)和2015-2016年度40万元以上03类大型仪器年度运行数据,请各单位按照系统要求据实上报上述两个模块2016-2017学年的年度数据。
5.队伍建设、实验课程、实验项目三个年度变动较小的模块,数据信息暂时留存。请各学院在原有信息基础上使用添加、删除或编辑功能完成2016-2017年度数据的更新和上报。
6.请各40万以上03类大型仪器管理负责人认真整理《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等大仪运行材料,并以之为依据填报大型仪器年度运行信息。如有问题,请与分析中心于璟琳老师联系(60912382)。
7.请数据录入人员在填写完数据后认真核实有关信息,请学院联系人时刻关注信息上报情况,并做好审核工作,确保上报数据准确、可靠,并按时间节点完成。
联系人:夏千祥
联系电话:60600176
包装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2017-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