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印学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9-03-25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院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天津科技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    危险化学品的范围
本制度中所指危险化学品是指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危险化学品名录》中包含的危险化学品。学校不允许购买和使用剧毒化学品及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
二、    危险化学品的购买
国家管控的危险化学品(含易制毒化学品、爆炸品、易制爆化学品)由国资处指派专人负责集中采购,从国资处申领;其他危险化学品通过学校试剂平台购买。严禁通过其他非法途径购买危险化学品,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    危险化学品的领用
1.所有危险化学品领取时必须双人并且持有指导教师签字的《危化品领用申请表》,其中国家管控的危险化学品(含易制毒化学品、爆炸品、易制爆化学品)由双人领取(本科生领取必须有指导教师陪同),根据实际需要领取。领用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45-9:15(领用地点:河西校区16-308),不得超量领取和违规储存危险化学品。
2. 危险化学品要做到当天领用当天归还,归还时必须双人,归还时间为领取日当日16:30。如果具备危险化学品储存条件,国家管控以外的危险化学品领用后可以存放7天。工作日17:30以后需要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实验,须填写《包装与印刷工程学院延时使用实验室申请表》,指导教师必须全程陪同进行实验。
3. 危险化学品双人发放,其中一位为学院危化品库管理人员。
4.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个人,必须遵守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全保护措施,并确保双人实验。
四、附则
本制度自2019328日执行。


相关附件:
  • 附件1:危险品名录(2015版).doc
  • 附件2:危险化学品目录(剧毒).doc
  • 附件3: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doc
  • 附件4: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doc
  • 附件5:包装与印刷工程学院危险化学品领用申请表.doc
  • 附件6:包装与印刷工程学院延时使用实验室申请表.doc
  • 天津科技大学易制毒易制爆领用申请表(国资处).doc
  • 非平台购买试剂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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